记者1月5日从道滘镇召开的关于调整村、社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二月起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171.12元/月上调至192.64元/月。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有关人员要正确认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以切实提高农(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出发点,积极通过多形式进行宣传,把政策知识讲清讲透,从而获得农(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务求把调整农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工作顺利完成。道滘社保分局相关人员传达了《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内容,并解读了道滘镇农(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工资、比例和执行时点。
据了解,日前省人社厅下发的《通知》规定,虽然针对的对象是企业职工,但由于我市决定将农(居)民纳入省级统筹范围,因此农保缴费基数和费率也根据规定而作调整。缴费基数由去年12月调整的2139元/月调整至2408元/月,即个人缴费由171.12元/月上调至192.64元/月。
各村(社区):
根据粤人社函[2014]2789号规定,现就调整全镇村(社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调整至13%,市、镇、村各级财政按4:4:2比例分担。
二、2015年1月,村(社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按2139元执行;2015年2月起,调整至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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