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上获悉,日前省政府在转发《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强调,在全面实行和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加强医药服务监管,严肃查处不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改绩效。对公众关心的个人缴费比重,省政府提出要合理强化医保个人缴费责任,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促进城乡居民医保稳定可持续运行。
今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省政府在转发通知中表示,我省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部署整合工作,到2012年底,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政策和管理办法。包括完善支付方式、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完善就医管理,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立;建立健全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严肃查处不规范医疗行为等。
在强化基金管理方面省政府提出,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促进城乡居民医保稳定可持续运行;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