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年底,山西省医疗、工伤、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13.8万人、573.1万人、456.5万人,
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民
医保目标。今年,我省还将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任务,同时按照国家标准,下半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医保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年内彻底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全覆盖。同时,做好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跨省结算的改造,及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测试。
今年,我省还将加大推进建筑业参加
工伤保险的扩面力度,落实好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政策,确保新开工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确保9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十二五”时期,全省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86%,5年间提高了7个百分点;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平均达到50万元,5年间提高了78%;连续12次提高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平均增幅在10%以上;生育保险统筹落实了孕期医疗费、合并并发症医疗费、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等待遇。
另外,我省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统一发放
社保卡2472万张,省内异地住院、购药费用直接结算14.7万人次,结算资金达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