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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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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所在医院有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当时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如果是异地或者没有办公室的,出院后带上发票和手册身份证件到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
  所在医院有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当时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如果是异地或者没有办公室的,出院后带上发票和手册身份证件到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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