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卫计委获悉,2016年度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的参合筹资工作已经启动,筹资参合个人缴费工作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5时前结束。所有参合人员享受新农合保障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我市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99%以上,力争实现应参尽参。
哪些人可以参合?
据介绍,2016年全区新农合筹资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凡户口在本市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办理参合手续。农村中小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城务工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如学生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所在家庭的其他农业户籍人员不受以户为单位参合规定的影响,可继续参加新农合。
允许在柳生活的非柳州市户籍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我市新农合,全额缴纳参合资金,缴纳标准另行通知,不享受各级政府补助。
新生儿(婴儿)实行“母婴捆绑政策”。对因错过缴费时限当年出生的农村新生儿(婴儿),随参合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新生儿(婴儿)与母亲按一个人标准进行补偿,不需另行缴纳参合费。
参加城镇
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农林场工人可选择参加我市新农合。允许农业户籍家庭中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计划外生育人员、尚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婚嫁人员与所在家庭一同参加我市新农合,缴费水平按照120元/人/年标准执行。
农村五保户、贫困农民家庭及残疾人士由民政部门和残联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对其给予资金扶持。
到哪里缴纳参合费?
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可自由选择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一新农合参合缴费点缴费,不限制仅在户籍地参合。
为积极扩宽缴费渠道和方式,我市今年开通农村信用社新农合参合缴费便捷通道,鼓励参合人员自行到我市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新农合参合手续。农村信用社开展个人缴费柜台受理工作从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参合人员可持本人农村信用社“桂盛卡”、参合本、身份证,前往市、县任一农村信用社网点柜台办理参合缴费手续。参合人员完成参合缴费办理之后务必向信用社柜台索取参合缴费凭证(标注参合缴费的回执单)。
已与当地农村信用社签订新农合参合费用“代扣代缴”协议的参合人员,可由农村信用社直接代扣代缴参合费用,方便参合人员快捷缴费,避免错过参合缴费期限。柳州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将于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下午16时共发起三次统一代扣代缴,参合人员在代扣代缴发起之前将足额参合费用存入签约卡即可。
未签订新农合参合费用“代扣代缴”协议的参合人员,可在农村信用社网点缴纳2016年度参合费用的同时一并签订。2015年11月30日后签署代扣代缴协议的参合人员,只能在银行柜台办理参合缴费,不可再参与12月发起的2016年度代扣代缴。
农村信用社将免费为尚未办理“新农合卡”(绑定参合信息的桂盛卡)的参合人员办理“桂盛卡”,“新农合卡”原则上应与开通代扣代缴新农合参合费用的“桂盛卡”为同一张卡。
参加2016年柳州市新农合人员,以及纳入新农合“母婴捆绑”政策管理的新生儿,均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保费由新农合管理中心从新农合基金中代为缴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患者提供就医结算时“一站式”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