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市民们要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从7月1日至9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通过银行扣缴2016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该中心提醒参保人及时存足应缴金额,以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因《新基本医保办法》(简称《新办法》)实施,部分群体缴费标准有变。
部分群体缴费标准有变化
据介绍,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新办法》,《新办法》将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以及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医保政策整合,实现统一制度框架、统一支付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城乡居民、未成年人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同等待遇。因享受的待遇大幅提高,所以部分群体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新办法》规定,今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60元;而原经济困难的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缴费标准也由每人每年200元统一至每人每年360元,也就是此类群体今年的个人缴费是360元;但未成人的缴费标准没有变化,依旧是每人每年130元。
此外,《新办法》让灵活就业人员有了选择权,这批人群今年可以继续按“统账结合”(8%)缴,也可按“单建统筹”模式(即2%)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
9月底前未扣费成功将停保
市社保中心提醒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医保的参保人,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将费用存入缴费的银行账户,以便扣缴。扣缴持续至9月下旬,如参保人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2016年10月1日起做停保处理,并从2016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未成年人参保————
如何办理
该中心还特别提醒未成年人参保人,未参保的本市户籍学生(除低保、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及低收入家庭学生)可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zhldj。ov。cn/zhrsClient/)自助办理参保。
因其他原因未参保学生和2016年7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学生,含职中、技校、中专,需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参保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或农商行银行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申报表》或提供就读学校证明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如何查询
已参保学生或家长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咨询,或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参保情况。如登记备案手机号码或银行账户有变动的,请及时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或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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