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我市个人账户金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的原则,按以下标准划入: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3%;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7%;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3.4%;退休人员月划入额=本人年龄×1.5。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个人账户科,电话:6632124。咨询:我的
社保卡的个人的钱一月份没有增加,为什么还少了呢?
答复:我市每年一月份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大额救助金36元,所以您的一月份个人账户金少了,如还有疑问可咨询个人账户科,电话:6632124。
咨询:已交烟台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现在患腺肌症,需要手术,且要到河南郑州的医院手术,华山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请问这个情况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根据政策规定,居住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确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治疗的,应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由《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定点医院组织专家提出转诊意见,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确认后,报参保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在省内联网医院(如齐鲁医院等)就医,出院时可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如转诊到非联网医院,转诊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将《转诊审批表》、原始票据、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送至转诊医院审核结算。您可以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的异地就医手续。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统筹病种与异地医疗科,电话:671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