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8月4日讯记者8月4日,记者从唐山市人社局获悉,唐山市将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
医疗保险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将逐步淘汰停用。据了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其中,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到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原持有的医疗保险卡(含卡面无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停止使用。已办理申领手续但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暂使用医疗保险卡(含卡面无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没有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暂使用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未成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提供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0月1日以后,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完成发卡操作15天,参保人员原持有的医疗保险卡(含卡面无照片的社会保障卡)自动失效。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从2017年起逐步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目前,唐山市社会保障卡已经在全市2300余家
医保定点机构实现一卡通用,在全省所有医保定点药店和34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漫游”使用,累计有132.8万参保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享受医保待遇2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