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新生儿还没出生,但只要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户籍为包头户籍,新生儿也可参加医疗保险了。昨日,记者从包头市医疗保险局了解到,为减轻新生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杜绝新生儿家庭因病致贫的现象发生,包头市对新生儿参保政策进行调整。
现在,只要新生儿父母一方为本地户籍,新生儿母亲怀孕7个月后即可到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孩子出生后即可享受新生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参保时个人一次性缴纳三年的医疗保险费150元,由定点医疗机构代收。既为新生儿患病医治报销提供方便,也极大地方便了新生儿父母单方有当地户籍的参保人员。
新生儿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具体分为市外医疗机构和市内各级医疗机构报销两种。市外医疗机构和市内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住院费报销分三个档次,市内分别报销65%、75%、85%,市外住院报销分别降低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5万元。
2012年截至今年4月份,新生儿参保统计结果显示,新生儿参保人数为14468人,待遇享受人数为6590人,为参保新生儿报销医药费17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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