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作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惠民政策一直广受老百姓关注。19日,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1-9月,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个案最高赔付达111.6万元,医疗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据黄洪介绍,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起步于广东省湛江市,2009年湛江率先推出大病保险制度试点;2012年,相关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病保险试点;2015年8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乡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目前,大病保险的运行模式是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经过一年多的全国推行,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保险业在全国31个省(区、市)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覆盖9.2亿人,占大病保险总覆盖人口的87.6%。
对于大病保险制度,黄洪用三句话进行了诠释:即“政府不多拿一分钱,老百姓不多掏一分钱,保障程度大幅度提高”。对此,他解释道,我国的大病保险制度并不需要政府额外拿出预算,而是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一小部分,为参保的城乡居民提供保障。
保险业在大病保险业务中有何收获?
黄洪指出,保险业在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很大收获。在减少医疗费用支出方面,保险公司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管控,2015年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项目审核发现问题案件43.67万件,拒付不当医疗费用22.67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的趋势。
对于群众关心的大病就医体验问题,黄洪表示,通过加强系统建设和与基本医保系统进行对接,2016年,保险业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中有414个项目实现了“一站式结算”,80个项目实现异地结算,大病患者享受到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2015年,30.88万大病患者转外就医,异地结算金额达2.52亿元。一些地方的大病患者还享受到了远程诊疗、家庭医生等额外增值服务。
此外,保险业还助力医保制度的整合完善。黄洪提到,由于大病保险交由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成功范例,各地陆续出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社会救助”等做法。青海、安徽等省试点将基本医保交由保险公司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