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无锡市大病保险资金起付线将由2.1万元调整至1.8万元,参保人员在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8万元(不含本数,下同)至5万元(含本数,下同)的部分由资金支付50%;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由资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资金支付80%。
记者从市人社局网站了解到,我市大病保险政策自2013年起正式实施,2014年1月起信息系统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实现了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和异地就医“一站式”报销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便利地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有13余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补助待遇,受益金额达2.6亿元左右,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率较原有水平下降了约3-5个百分点,其中单个参保人员高获补偿金额55.89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市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