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作为
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形式存在。目前市场在售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交通工具类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都会附带意外伤害医疗。
意外伤害医疗通常又包含意外门诊医疗和意外住院医疗。也就是说一些小的意外伤害达不到住院的程度(比如说猫爪狗咬了打狂犬疫苗,感冒发烧可不算),去门诊就可以处理,同样也可以在相应的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报销。涉及到报销,就需要保存好发票原件和诊断证明或者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再来看一个案例:
9月份购买了1份
意外险卡的,上个月因为不慎扭伤了腰,然后去医院进行治疗,总共花费3200元,其中费用清单上明确自费项目1300元,出院后没有去
医保局(很多地方的医保也不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直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也很快,上午交资料,下午就出结案,赔付1620元(免赔额100元,剩余部分90%报销,即1620=(3200-1300-100)*90%)。
虽然保险公司理赔很快,但这位朋友却不满意,感觉赔少了。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答复说就是这么多,没有错。
那问题出在哪呢?
问题就出在费用清单上的自费项目上!
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意外医疗保险的理赔报销的比例都很高,一般免赔100元,剩余费用90%报销,更有甚者,零免赔,100%报销,但是,但是,他们通常都会规定限
社保范围内用药,也就是说自费项目是不在报销范围内,保险公司在计算赔付额的时候首先就减去自费费用,然后再按相关比例或者限额计算。上面讲到的这个案例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