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医保“漫游”优先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报销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访人社部社保中心主任唐霁松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步入新阶段
 
  记者: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通知》的下发有何意义?
 
  唐霁松:《通知》确定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经办流程、就医管理、基金管理、部省信息系统建设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在2016年12月20日的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视频会上,游钧副部长表示,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由政策制定和系统开发阶段正式转入落实政策、系统的部省对接和经办试运行的新阶段。我们把京津冀、上海、广州等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作为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突出人员备案、系统对接、预付金拨付、社保卡全国通用等关键任务,倒排时间,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具体的时间表上,在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把握四项基本原则推进异地就医结算
 
  记者:为更好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有什么基本原则?
 
  唐霁松: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需要把握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规范便捷原则。《通知》提出,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跑腿、垫支”医疗费问题,是异地就医人员多年的诉求,需要在统一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联网实现结算,参保人员不用再回参保地报销。
 
  二是循序渐进原则。由于省内就医直接结算是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住院费用相对较高,《通知》提出了分步推进的工作要求,即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结合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稳步全面推进直接结算工作。
 
  三是有序就医原则。《通知》提出,要坚持与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相结合,建立合理的转诊就医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目前,我国分级诊疗体系还不健全,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参保人员外出就医。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减少对分级诊疗的冲击,《通知》将“有序就医”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按规定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已有21个省份明确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未明确由人社部门管理地区的参合人员到北京、上海、广东等人社部门管理的省份就医,《通知》要求统筹地区预留社保信息系统接口,通过参保地系统对接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确有需要的参合人员一视同仁地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四是统一管理原则。要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流程、结算方式基本稳定,统一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总额控制、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服务范围。坚持统一管理就是要结合就医地、参保地管理优势,费用合理性审核以就医地为主,异地就医人员备案由参保地负责,统一规则,顺畅结算。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