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我市将逐步停止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等磁条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今年4月1日起将分阶段逐步停用“老卡”,明年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劳动保障卡停用后,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予以封存;待新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卡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
新社保卡实现城乡全覆盖
我市自2013年底开始启动新社保卡发行工作,经过3年多的过渡,新社保卡发卡人群和区域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发卡量达786万张。对于新社保卡办卡使用方面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市民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的同时,还可以就近到发卡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的社保卡专柜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以拨打合作银行专门的服务电话进行电话咨询,保障了市民用卡方便。
我市新社保卡的申领和补换等工作全部委托合作银行经办。目前,全市9家合作银行1060余个营业网点可免费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办卡服务,营业网点已覆盖全市各区市、乡镇,形成了“城区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市民申领社保卡,2017年,各合作银行还将在各区市设置应急制卡点,届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现场办理新社保卡的申领和激活手续。
“老卡”将分阶段逐步停用
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介质是磁条,磁条卡的使用寿命一般在3-5年,我市的磁条卡已发行了14年,远远超出了其使用寿命,需要尽快进行更新换代。同时,随着国家和省、市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磁条卡已经无法满足和适应参保人的应用需要,例如:持社保卡就医“一卡通”,门诊签约报销,异地就医结算、社保待遇领取等等都需要使用新社保卡。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其中,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连续一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全部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社保卡。
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新卡
停止使用“老卡”对市民有什么影响?据介绍,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对于正常参保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市民,基本没有影响,而且过渡时间有近一年,已领取新社保卡没有激活的市民可以在一年之内,择时自主就近去发卡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新社保卡激活手续。对人员相对集中的院校,将组织发卡银行到学校去上门服务,进行批量激活。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予以封存;待新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卡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持卡人员已在青岛市以外就业参保的,应择时到青岛市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已申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发卡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新卡激活手续。尚未申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新社保卡申领手续;急需用卡的,可即时申领激活新社保卡临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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