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再次扩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本次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将对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一视同仁,不管是政府办还是社会办医药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均可自愿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本次新增工作中,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妇儿医疗机构实行政策倾斜。
  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再次扩容。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启动本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其中,医疗机构自本月27日起即可申报;药店分两批分别申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自本月13日起申报,其余零售药店以及第一批未申报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自5月22日起申报。
 
  据了解,本次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将对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一视同仁,不管是政府办还是社会办医药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均可自愿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本次新增工作中,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妇儿医疗机构实行政策倾斜。
 
  申请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可自本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自本月13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余零售药店以及第一批未递交申请材料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自5月22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评上了医保定点也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本市将对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出现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市医保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定点医药机构被给予解除协议处理的,再次提出签订服务协议申请时,将按新增医药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能进能出”。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