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
医保中心了解到,今年第一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申请相关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申报并通过现场评估符合签约条件的医药机构名单,届时将在泉州市医保中心网站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基本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泉州市开展2017年度第一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申请相关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泉州医药机构,应于今年3月6日前向所属医保中心递交申请纳入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完整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依照《泉州市本级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工作服务指南》提供。
各级医保中心将按照“一次性告知”工作要求,审核申请单位递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核实为虚假的不再予以受理,并邀请医保专家组成评估组依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评估。通过现场评估符合签约条件的医药机构名单,在泉州市医保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各级医保中心与经公示无异议的医药机构进行签约定点协议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