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院长俞光岩建议,基本
医保可以建立“家庭账户”,家庭直系亲属之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上的钱都可以通用。这样一来,突破原来职工医保单纯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自付门诊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模式,不仅可以扩大
医疗保险的受益面,而且使基本医疗保险由“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保障模式转向“门诊、住院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
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用,有百利而无一闭,不会损坏任何一方的利益。允许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用,是否会损坏谁的利益?其实既不会损坏公共利益,也不会损坏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这就牵涉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所有权问题了。虽然我们没有明文规定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所有,但实际上就是这样。这些资金本来就来自参保者个人和单位缴纳,按照一定比例划定的,具有使用权是无疑的;而从现行制度设计,如果我们禁止其为家庭成员看病买药,最后直到死亡,个人账户的剩余资金怎么办呢?制度规定,这些资金是可以依法继承。既然结余的钱可以死后继承,那为何却不能在其生前就让家庭成员使用?所以,个人医保账户,让其家人共用,对大家都是有益的。
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用,可以合理的利用资源,减轻无医保人员的看病负担。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个人账户使用功能越来越弱化,从而出现了大量的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个人账户的职工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需使用现金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这种一面钱多不能用,一面却又没钱偏要用的局面显然是不合理的。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将大大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减轻家庭医疗负担,同时充分提高职工医保的基金使用效率,让死钱盘活,发挥治病功能。
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用,既利民,又利国。利民,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用,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不在难,再也不用担心看不起病,再也不用担心医院门槛高、药费贵,生病了,只需要一张
医保卡,就可以先将病治好,再去结账;利国,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用,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解决了,社会自然就安定了,国家自然而然就国泰民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