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才八千元的事,现在不仅交了案款,还被你们罚款一万元,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我肠子都悔青了。”说着,桂林某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总悔恨的低下了头。这一幕就发生在4月26日早上8点,系桂林市七星法院开展“春雷行动2暨百日执行活动”当天取得的首场胜利。
事情还得从2016年4月19日说起。当天,吴某来到桂林某物业公司应聘成为一名物业经理。然而,好景不长,当年8月2日,该物业公司就以收支不平衡为由与吴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吴某遂以该物业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6年10月21日,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自愿于11月30日前分两期补偿吴某八千元。期限届满后,物业公司爽约未补偿吴某一分钱,吴某不得已于2017年1月10日申请七星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多方联系物业公司的唐总经理,但唐总要么电话不接、要么避而不见,规避法院的执行。
由于该案系涉民生案件,是“春雷行动”重点清理的案件。因此,七星法院高度重视,行动当天早上7:10分,执行法官就来到了唐总家门口。为顺利敲开唐总的大门,执行法官先是邀请小区保安配合上门敲门。但是唐总极为警觉,认为保安大清早上门敲门不符合常理。执行法官不得已亮明身份,迫于强大的威慑力,唐总终于打开了房门。执行法官进入屋内后,唐总的妻子表现出了抵触情绪,认为唐总只不过是拖欠了农民工八千元社保补偿金,法院居然这么兴师动众大清早跑来影响她们休息,并表示要当场清偿全部债务。对于唐总妻子的错误认识,执行法官当即予以批评训诫,并将唐总拘传至法院。鉴于唐总长期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公司罚款一万元。面对法院的罚款,唐总追悔莫及,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唐总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当即清偿了全部债务并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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