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按照我市现在的缴费规定,在实际操作当中有一个问题,即深圳有几十万家企业,每一个企业都要求按照当月实际工资发放来缴纳社保,这个从缴费监管上不具有可操作性,且难度非常大。深圳市社保局目前编制只有700多个,加上雇员和临聘人员共计1400多人,而截至目前,深圳市养老保险共计600万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达900多万,医疗保险参保人也达900多万。单纯靠政府部门来监管,难以一一监管到位。
因此,该局现在准备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修订,如社保养老规定,将考虑按照国家的规定,即最低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300%这个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至于采取这个区间的多少标准,则由劳资双方协商。只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幅度之内就是合法的,届时,条例修改后,类似问题将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也就是说,若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21元/月为例,最低需缴纳391元,最高缴纳1955.3元。只要员工每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总额在391至1955.3元范围内,企业就不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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