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天津市用人单位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社保中心将依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缴费基数。
据了解,天津市各类参保单位在办理2011年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前,应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申报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申报的缴费工资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从今年2月起,社保中心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复核检查。对经复核存在少报漏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问题的单位下达《补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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