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呼兰区、巴彦县被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后,5年内哈尔滨市所有县(市)将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可以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按计划,全国将在10年内普及农村新型养老保险。
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包括哈尔滨市呼兰区、巴彦县在内的黑龙江省13个县(市、区)于2010年被列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今年5月1日前将全部完成新农保试点单位的制卡发放任务。
按新农保参保范围要求,45周岁至59周岁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对不能按年缴费的,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应补齐所差保费,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允许一次性补缴,补缴在参保总年限(包括按年缴费年限加上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补缴年限。
试点工作启动之年选择一次性补缴,享受政府补贴,启动之年后也允许参照上述原则进行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哈尔滨新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的养老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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