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召开的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暨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根据河北省实际,2011年河北省将针对四类人员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和办法。
据悉,四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和办法分别指: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参保缴费政策;进城从事自谋职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被征地转为城镇户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刑释解教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等。
针对这四类人员,河北省将根据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
河北省还将研究制定国家人社部今年确定要出台的几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其中包括研究制定缴费不足15年者缴费至15年的政策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构成完整的“老遗残”保障体系;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形成城乡统筹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制定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在华就业者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据悉,上述政策出台后,河北省将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2011年河北省还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争取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至少达到1023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50万人以上。
此外,2011年河北省还将解决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养老保险的问题。同时将研究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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