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 正文
 
中山外地户籍员工离职可全额支取公积金余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中山的公积金月缴工资基数下限从920元涨至1100元,增大了市民的缴存压力。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企业职工的工作的流动性比较大的特点,规定了外地户籍员工离职可全额支取公积金余额。

  2011年3月公积金月缴工资基数下限提高之后,有不少外地户籍员工反映,公积金月缴压力增大。

  近日,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地户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全额支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因此,月缴工资基数下限提高并不吃亏。

  据了解,由于中山大部分企业是按照最低基数替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此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从920元涨至1100元后,有不少外地户籍企业员工表示每月缴存压力增大。

  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地户籍企业员工的流动性相对较大,他们在中山购房定居的欲望不强烈,对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提高有抵触情绪可以理解。

  但从长远来看,外地户籍员工享有离职后全额支取账户余额的政策,因此每月按时缴交公积金其实并不吃亏,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最终会回到本人手里。

  该负责人介绍,外地户籍员工离职后,需要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离职员工再持离职证明、公积金存折和身份证等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把账户里面的钱取出来。

  假如该名职工找到新单位入职,也可以新设一个公积金账户或变更原来账号,重新缴交公积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