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指南
一、办理投保业务程序
(一)新办投保需提供资料
单位:1、编委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批文、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各
一份。
2、单位公章、银行帐号、财务总帐、应付工资明细账、当月会计凭证(含
职员签名的工资表原件)等。
3、填写好的《社会保险登记表》。
个人:1、招工录用表、学生分配报到证、军人转业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留复印件)
2、人事部门上编表、工资介绍信、行政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各一份。
(二)投保办理程序
投保单位须将填写好饿《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贴好投保人照片的《养老保险手册》以及上述应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一并交经管员审查核算,合格后又经管员通知投保人加盖好“已办理投保”章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一份和加盖社保处钢印的《手册》退还投保人。
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程序
(一)须提供的资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填好并加盖了转出、转入单位印章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四份。
3、上(下)编表、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4、补缴欠款的缴费单
(二)办理程序
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填写盖章后连同其他应备资料一并交转管员办理转移手续。
三、办理停保程序
(一)须提供的资料
依法办理终止、解除行政、人事劳动关系的正式手续,为开除、除名、辞退、辞职等行政裁决书(须提供红头文件)、刑事判决书、升学、参军等录取通知书、(对方单位)文件未规定财宝证明、失业登记手续、下编下册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程序
补交保险费欠款,购买并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上述其他应备资料一并交经管员办理。
四、挂编人员办理投保程序
(一)需提供资料
1、挂编合同、工资介绍信、行政介绍信、最后一次工资进档表、并留复印件一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
4、挂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填写《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表》并加盖转出转入机构公章。
(二)办理程序
购买并按要求填写好贴有照片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变化表》(转移应填写《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表》),加盖挂编机构(后转出转入机构)公章,连同应提供的上述其它资料,并交经管员审查和核算。按经管员核算数额预交养老保险费,并到银行进帐,将进帐回单叫经管员办理投保事项。
五、办理终止投保程序
(一)需提供资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在职人员死亡证明书;
3、出国定居证明;
4、不满缴费年限档案资料等;
(二)办理程序
购买并填写好《个人缴费(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和《个人缴费(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花名册》,连同须提供的上述的资料一并交经管员审核办理。
六、办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批程序
(一)须提供的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及其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干部)退休审批表》;
2、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件;
3、当事人最后一次在职工资晋档表;
4、教龄、护龄、警衔工资批件;
5、下编下册表(须盖章);
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购买并填报《养老金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填报《离退休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由业务科核对离、退休人员单位及离、退休人员本人是否缴清养老保险金、投保时间、转制时间、身份证号码登记在下编表上,并经科领导审核后,由投保单位将上述材料、表格连同其他须提供的资料一起交给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核定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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