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惠州召开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动员会,并介绍改革具体内容。副市长黄树正介绍,近年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超过300万人。但是,全市13.5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
从2015年起,国家和广东省先后作出决定和部署,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随后,惠州市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从县级统筹起步,条件成熟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符合相关规定的本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将在其退休前一次性发放给本人。由单位统一申报,经编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部门审核后将金额拨付单位账户,由单位统一发放至本人工资账户。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在半年内完成。具体审核和经办流程将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惠州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前个人缴费本息发放经办程序》已经印发。
黄树正要求,这项改革要把握好实施的时间节点、改革范围、基金筹集渠道、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和个人缴费本息发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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