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5月1日起,我市参保女职工在定点生育医院住院生产,生育保险可直接由医院和医保代办机构结算。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决定,将市妇幼保健院认定为我市市直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定点结算医院,并与之签订生育医疗费用定点结算协议。
协议规定,自5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生产,生育保险待遇将直接由医院和医保代办机构进行结算。
按照我市现行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参保女职工在市妇幼保健院正常生产可以少缴900元钱,难产可少缴1200元钱,剖宫产可少缴2200元钱。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享受上述生育保险待遇的50%。即正常生产可以少缴450元钱,难产可少缴600元钱,剖宫产可少缴1100元。男女双方都参加生育保险者,以女职工参保标准进行支付。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说,只有参加生育保险且按时缴参保费用的职工才能享受上述生育保险待遇。如果运行良好,生育定点医院将扩大至更多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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