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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起宜昌城区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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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今年1月1日起,宜昌城区生育保险待遇调整。医保处昨日发出提醒:请参保人员注意办理流程,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摘要]:从今年1月1日起,宜昌城区生育保险待遇调整。医保处昨日发出提醒:请参保人员注意办理流程,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据介绍,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办理就医流程如下:

第一步,参保职工怀孕六个月后,由用人单位持参保职工社保增减报表、《生育服务证》、《孕妇保健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一寸彩照到市医保大厅26号窗口办理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

第二步,参保职工须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及社保卡,到本市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刷卡登记;

第三步,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生育两个月后,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大厅27号窗口办理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费等待遇的审核,次月15日后可领相关待遇。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注意,单位要按国家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凡正常缴费不足6个月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待遇;缴费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只支付定额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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