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27岁,有社会保险,但生孩子的费用生育保险不是全报的,想买一种可以补充的险种,不知道有没这种险呢?
咨询网友:songsong (广州)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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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有个住院费用补偿险,是保所有的住院的,但这个住院费用补偿险的除外责任中,其中一项是怀孕、流产方面的不保。即不能报销生育费用的。一般商业险,都不会报销生育费用,一般保未出生宝宝的都是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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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的“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款”既包括了女性的一些常见重大疾病,又包含了怀孕期间的风险保障。有关被保险人怀孕期间的医疗保险金,合同中是这样规定的:被保险人于怀孕期间经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特定疾病的,公司将按一定比例给付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险金。保单中明列的5种特定疾病分别是: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宫外孕、良性葡萄胎、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癌。
同时,这个险种对于婴儿,也有一定的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出生7天到6周岁的婴儿可以作为“附带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如果发现有特定的先天性疾病,可以获得保险赔付。投保范围上,凡是1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及怀孕没有超过16周的身体健康的女性,都可以作为这个险种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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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现代人都知道,保险营销员要亲眼见到被保人,才能为他办保险手续。怀孕的母亲,想要买保险很正常,我们同时可以保他尚未出生的胎儿,直至孩子出生,再一直保到孩子5岁。投保条件:怀孕28周以下的孕妇,不需体检。一次性交钱。保险利益:孕妇因意外伤害,或非意外伤害,均按保险额度赔付。孩子出生后,至5岁前发现32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额度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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