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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一方上生育保险都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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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参加了生育保险,就够了吗?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她生育时,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吗?女职工具体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摘要】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参加了生育保险,就够了吗?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她生育时,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吗?女职工具体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夫妻双方有一方上生育保险都可以报销吗?假如男方在北京市上了生育保险,女方没有上,是不是在女方生育期间,也可以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呢?

假如男方在北京市上了生育保险,而女方没有上,在女方生育期间,是不可以可以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的。

<<生育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只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的保险,两者不能相互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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