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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户籍女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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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北京户籍女职工可以在北京参加生育保险吗?是不是只要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了?未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有没有工资,能不能享受原来岗位上的福利?检查费、生育费是不是只能全部由自己承担?

【摘要】非北京户籍女职工可以在北京参加生育保险吗?是不是只要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了?未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有没有工资,能不能享受原来岗位上的福利?检查费、生育费是不是只能全部由自己承担?

在北京,外地户口不能参加生育保险,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但对于申请了居住证的,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参加了就可以享受。

另外对于没有享受生育保险,但是北京有正常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北京市女职工保护条例,“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因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参保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的的生育待遇不受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的影响。

我国生育保险现状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建国以来延续下来的旧制度,主要措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医疗费。法律依据是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年9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1998]2号),对生育待遇作了进一步说明。其中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目前该办法主要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范围内实施。

第二种办法是从1988年以后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实行的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法律依据是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截止到2000年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为3000万人。这种办法主要在城镇企业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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