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为生育保险是由单位代购,个人不能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使得很多无正式工作的市民不享受生育保险。因此有市民建议生育保险的报销也应该以家庭为单位来执行。
2009年2月份,我怀孕了。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之下,成为妈妈的我多了一份担忧。2008年从一个事业单位辞职出来创业,我现在自己经营一个小店,身份是个体户。怀孕后,我才了解到,现在的生育保险仅针对有工作的市民。无正式工作的市民不享受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为单位代扣,个人无法缴纳)。
可是,我在事业单位工作的4年半,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我老公至今也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然而,真的到生育的时候,却成了自费的三不管人员。医院护士告诉我,生育保险是专款专用,交了医疗保险也不能报销生育费用。我又咨询了一些做人力资源的朋友,他们也给了同样的答复。
虽然生育的费用不算太高,但是每月的例行检查和最后的生产费用合计怎么也超过1万元了。还有生下孩子之后漫长的哺乳期和抚养期,后面的花费那都是天文数字。
据我了解,国外对于育龄女性的生育保障和养育保障则要完善得多,起码多数发达国家生孩子是免费的,收入不高的家庭,还能得到政府支付的一部分养育孩子的费用,比如免费的奶粉、免费的药品等等。
正值医改方案出台之际,我希望能有更多的媒体关注妇女生育权利的保障。今年两会有代表提到,家庭医疗保险应该实施互济原则,我个人认为,生育保险的报销也应该以家庭为单位来执行。
生育和养育孩子不仅仅是妈妈一个人的事情,也不应该因为母亲暂时的无业状态剥夺整个家庭享受生育保险保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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