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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7月起调整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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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1起,南通市区崇川、港闸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调整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办法,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优化生育保险结算办法。

[摘要]:7月1起,南通市区崇川、港闸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调整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办法,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优化生育保险结算办法。

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范围,增加待遇支付项目,将围产期检查费用和参保人员的新生儿出生后一定时期的医疗费用等纳 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产前检查1200元,妊娠流产、引产手术按月份报销600元、2000元和3000元;自然分娩顺产、引导难产、剖宫产 为3000元到4000元。

医疗费设定最低限额,低于限额的按实支付:妊娠、生育并发症,剖宫产附带子宫肌瘤、阑尾炎,异位妊娠、葡萄胎 等治疗的医疗费按70%比例支付。

上调营养费补助标准,标准从150元调整到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每年7月份随着上年度职工平 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

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社会保障卡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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