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财政部门要完善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以及待遇计发标准。
此外,《通知》还要求未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地级以上市,要确保201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市级统筹。
《通知》强调,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全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以及待遇计发标准。各地级以上市要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市统筹使用。
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统一基金管理制度,统一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建立基金征缴、支出的激励约束和责任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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