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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男性育婴假纳入生育保险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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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妇联日前推动的一项涉及“男士育婴假”的地方立法引起全社会关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不少于30天育婴假”的建议条款受到男士们的广泛支持。

[摘要]:深圳市妇联日前推动的一项涉及“男士育婴假”的地方立法引起全社会关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不少于30天育婴假”的建议条款受到男士们的广泛支持。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全国有26个省关于“新爸爸”的带薪休假期都有规定,其中江苏的规定是15天,许多江苏的准爸爸盼望深圳的立法能引发连锁效应,让我省的“男士育婴假”也有所延长。

据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按照江苏现行的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正常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可休120天。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就是生育保险所报销的生育费。

这笔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再把这部分补贴给单位。若女职工初次生育,或晚育(指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孩子),其丈夫可以休15天的护理假,即“育婴假”。在这期间,用人单位要以“全勤”来支付工资。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新爸爸”的育婴假,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关于男性育婴假期间的“报酬”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

相关专家建议应将男性育婴假作为一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写入法律,并规定对男性育婴假进行生育保险统筹,从而使“新爸爸”休假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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