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保的异地使用一直是困扰参保人的问题,异地使用后的报销手续更是烦上加烦。很多人在外地工作,单位交了社保,但是大城市成产费用太高,所以他们选择回老家生产,那这个费用生育保险能不能报销?怎么报销?具体报销政策是什么?
案例一:济南网友yuan咨询:我在济南交了生育险,但是现在想回长春生孩子,请问可以领到生育津贴吗?
专家回复说:
享受生育费用报销的条件:报销生育相关费用,需要专门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在生育前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而针对以上问题,异地使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不仅要满足生育险报销的基本条件,还要有如下程序: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前提在参保地正常缴纳了生育保险,并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
案例二:
市民李小姐致电本报询问:我在市内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生育保险费一直由本单位缴纳,我现已怀孕7个月,因种种原因,计划回澧县老家生产,请问享受的生育保险受不受影响?入院及分娩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记者回复:
记者就李小姐的问题专门向市医保处进行了政策咨询,结果如下:
一是如果李小姐符合享受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可以回澧县老家生产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是李小姐须回澧县选好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后,再来市医保处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可由家人代理);
三是待产假结束后,可凭相关手续前往市医保处二楼窗口报销生产费用(每周四报账),报销标准按生产医院与市本级相应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的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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