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昨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将在2010年全部实行市级统筹,区域内参保人员就医将实现“一卡通”。
日前,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意见》。根据要求,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将在2010年全部实行市级统筹。
2009年,银川市以市级统筹模式纳入自治区级统筹范围试点,石嘴山市以市级统筹模式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试点。2010年,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实行市级统筹。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自治区级统筹。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在同一市内,“基金缴费比例和基数”、“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基金使用管理”、“定点管理和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将实现六统一。
在同一市内,各县(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保持一致。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为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个人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同时,建立市级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基金能够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管理实行“分级预算管理、市级调剂”管理模式。
建立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结算方式,引导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区域内参保人员就医实行“一卡通”,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联网结算,参保人员持卡就医买药,住院及门诊大病实行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
目前,银川市、石嘴山市正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市级统筹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在今年12月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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