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生育保险是怎么回事?
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围产期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问: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一)产假。(二)生育津贴。(三)医疗服务。
3、问:连续多年缴纳生育险,现已辞职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险?
答:不能。要享受生育险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4、问:外地户口的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险?
答:不能。目前,跨省就业的人员无法享受生育险,只有拥有当地户口或办理“绿卡”即居住证的人才有权享受。
5、问:生育保险征缴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
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6、问: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征缴比例: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1)缴费基数统一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征收。
(2)缴费比例统一按广州市现行的0.8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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