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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将会减收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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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和优化发展环境,沈阳市决定减收城镇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对于有困难的企业实行缓缴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摘要】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和优化发展环境,沈阳市决定减收城镇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对于有困难的企业实行缓缴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新华社沈阳4月18日电(记者杨成军)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今年5月,沈阳市将减收当月城镇参保单位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参保企业和职工原待遇不变,仅此一项可为企业减负近4.4亿元。

据介绍,沈阳市前不久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政府通过30条政策措施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和优化发展环境等,经测算,可为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支持20亿元,减轻负担20亿元。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明确减收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就是其中一项为企业减负措施。

另外,今年沈阳市不再提高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自由职业人员,仍按照去年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对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还将实行缓缴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政策,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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