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参加职工医保,一直缴纳医保费到退休,是不是可以不受缴费年限的限制,也就是说男的无需交满25年,女的无需交满20年?怎样才可以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可失业人员如何接续医疗保险?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不参保就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能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也可以不间断过渡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前1个月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可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比如2月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参保者必须在1月就要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2月开始缴纳职工医保费,自3月1日起就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及时参保将不受缴费年限限制
据悉,失业人员中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如果在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纳医保费至退休,可不受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限制,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的60日仍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要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必须提前一个月办理。
此外,国企和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如果不及时参加职工医保,退休时将受到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如果年限不满,必须在退休时补齐缴费年限的医保费。(合肥日报 宗英 晓玲 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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