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文是关于郑州市的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登记手续的相关须知。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方便失业人员去失业职工管理所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二、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各贴一张一寸免冠像片,另备二张像片办《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2)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
(3)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
(4)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四、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失业证》等手续及时送交失业人员,并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
五、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所报到,并按规定审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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