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本人是外省居民,26岁,女性,从07年7月至今年2010年3月在东莞市城巴公司工作,月工资不定,但平均有1300元。现因有孕解除劳动合同。我当时的失业保险金才拿了388.88元。请问我的失业保险应该能拿多少?若少了该如何追领?我到底还能拿多少?
咨询网友:10283473 (钦州)
专家解答:
南京 平安人寿 胡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扣除已经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本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和公布。但不得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和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北京 平安人寿 侯佳
失业补贴可以进行申请,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办理。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失业证,交纳失业保险证明,身份证,申请书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即两年时间。
温州 信诚人寿 徐小黄
对于失业险商业保险是没有的,你可以打电话问下。有关社保的疑问,由于各地相关政策不同,为了确保答案的准确性,建议您还是拨打当地的社保部门电话进行查询,他们会给您一个明确的答复,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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