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
2010-09-03 13:32:28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按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大幅上调。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农合工月补助费标准都有明显提高。另外,宜宾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0年8月1日也统一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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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函〔2010〕147号)规定,从2010年8月1日起市、区(含临港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每月710元,其余各县上调为每月650元。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关于贯彻实施宜宾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根据调整后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497元,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每人每月50元,两项合计每人每月547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金待遇,按照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执行,支付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未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照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65%(即每人每月323元)执行。
被保人:0岁,女
¥7220.0元/年
-
特定重疾(轻症)保障
200,000元
-
保费豁免
-
重疾保障
200,000元
被保人:0岁,女
¥16585.0元/年
-
生存给付
(10000元+累积红利保额)*0.3
-
生存给付
10000+累积红利保额
-
身故/残疾
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被保人:28岁,男
¥3530.0元/年
-
说明条款
-
重疾保障
100,000元
-
身故/残疾
100,000元
被保人:25岁,女
¥3524.0元/年
-
身故/残疾
200000*交费期数
-
满期返还
4,000,000元
被保人:30岁,男
¥25470.0元/年
-
生存给付
3000.00元(60岁前每年);6000.0元(60岁至84岁间每年)
-
生存给付
300,000元
-
身故/残疾
300,000元
被保人:30岁,男
¥12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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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
所交保险费*110%
-
生存给付
13,310元
-
身故/残疾
1000000*给付比例
被保人:50岁,女
¥4844.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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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
70,000元
-
重疾保障
70,000元
-
身故/残疾
17920.0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