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死亡后失业保险金停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参照当地企业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其家属。失业人员死亡后失业保险金停发,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失业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和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参与犯罪活动死亡的,其失业保险金停发,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不予发放。
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与缴费月数的乘积。职业介绍补贴及职业培训补贴按省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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