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在济南已经工作了12年,准备到外地工作,现有几个问题想让高人指点一下:
1、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吗?
2、如果我在外地工作了1年后失业,我只能在外地申请失业保险金,这样申请的失业保险金享受年限应该怎么计算?济南工作的12年可以累加吗?要是不能累加,我在济南缴纳的失业保险不就白交了吗?
3、我在外地工作期间(单位在外地,人在山东工作),医疗保险待遇怎样享受?
问题补充:
我今天跑了趟社保办,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转到外地,但是工伤、失业等不能转到外地,只能在济南享受相关政策。我想,干脆在济南离职后,先在济南申请失业保险金再说,反正失业保险也不能转移,不能让在济南交了那么多年的失业保险给浪费了。
最佳答案:
《社会保险法》(草案 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何时能颁布实施是个未知数,我建议:在《社会保险法》未颁布实施之前,你就在济南缴吧(让你的外地公司给出钱,你找个单位代缴或以个人的身份缴纳)。
医疗保险方面,你可以在济南办一个异地指定医疗医院,基本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就是在指定医院住院,回济南报销),否则目前的政策,不好办。
如果你还想享受失业保险的话,就找个公司给代缴保险,这样你就可以想什么时候享受失业保险都可以。
其他答案:
你的想法是可以的。不过我还是建议:享受完了失业以后,还是在济南继续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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