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10-02-10 14:46:53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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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我区原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领取;第13至第24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5%领取。每人每月计发的失业保险金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
被保人:0岁,男
¥107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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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30000+累积红利保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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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107,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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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
所交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被保人:0岁,男
¥74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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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
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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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给付
74,800元
被保人:2岁,女
¥18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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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保障
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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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保障
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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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重疾(轻症)保障
90,000元
被保人:26岁,女
¥683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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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类
实际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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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类
药品目录外实际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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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类
(合理医疗费用-任何已获得的补偿费用)*给付比例
被保人:60岁,男
¥22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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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障
所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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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障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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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残疾
已交保险费
被保人:52岁,男
¥3039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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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0-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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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0*给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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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类
(实际医疗费用-其他途径获取的补偿-免赔额)*给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