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重现:
陈先生原先是城镇户口。在2002年7月开始参加工作,一直以来都有按期缴纳失业保险金。直至2008年10月,陈先生他办理了农转非手续。陈先生现在很疑惑,究竟自己这么多年以来缴纳的那些失业保险金还可不可以退还呢?
案件分析:
记者访问了有关律师专家,专家分析了陈先生的情况给出答案和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失业保险没有退保的功能,但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
而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如下所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若主动离职,是不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这其中的手续分别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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