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记者获悉,西安市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城六区、阎良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市本级按一类地区标准发放,每人每月调至570元,失业保险待遇四个类区平均增加92元。
新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意味着西安市3.15万失业人员将从中受益。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近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一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70元,二类区为510元,三类区为472.5元,四类区为435元。
平均每人每月增加92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提高最多的是高陵县,由原来的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60元提高到510元,增加150元;其次是长安区、临潼区由原来的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90元提高到510元,增加120元。
失业保险待遇类区划分为四个类区,一类区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市本级.
二类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三类区:周至县、户县;四类区:蓝田县。据悉,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待遇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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