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许多城市调整了失业保险的待遇。德州市失业保险调剂金比上年度增长69.5%。湛江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则调整为568元。而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88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10元/月,两项合计990元/月。
近期,德州市人社局以新局组建为契机,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德州市基金滚存节余较少,发放压力较大的实际,在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省里汇报工作,沟通情况,说明困难,争取支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拨付失业保险调剂金的通知》,确定给予德州市2009年度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2322万元,比上年度1370万元多952万元,增长69.5%。
下一步,德州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基金缺口、地方财政补贴、征缴任务完成、援企稳岗工作和失业待遇支付等情况,研究制定失业保险基金市级调剂方案,确保省级调剂金专项用于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而笔者又从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决定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失业保险金月标准调整为568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10元。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湛江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失业保险金月标准调整为568元。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10元。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笔者了解到,从2006年起至今,湛江市已先后3次调整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是在2008年4月1日,当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此次调整比上次提高了130元,增幅超过20%;失业保险待遇较之调整前也有较大幅度增加,去年的月标准是534元,调整后增加至每月568元。
另外,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包括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88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110元/月,两项合计99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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