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莱芜市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机制,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利用失业保险基金不断扩大促进就业的投入,建立了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
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在加强失业保险金征缴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自7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70元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450元,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都按新标准及时、足额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今年1-7月,全市共为6304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164万元,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制定出台了《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实施方案》,将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支出范围扩大到全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进一步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等项目的支出范围,加大了促进就业的投入。
积极为困难企业降压减负。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将稳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
年内,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下调50%;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后允许缓缴;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
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上半年,为9家困难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1490万元,到6月底已拨付745万元。
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通过对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破产关闭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造成就业人员减少的部分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稳定就业局势。
按行业分类和企业规模,确定了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作为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企业。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个月对重点监测企业及城镇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一次调查,重点监测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分析变化的原因及变化趋势。被监测企业每月报送本企业全部从业人数、农民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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