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骗取失业救济金一直是许多西方经济体中社会保险欺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预防并发现社会保险欺诈,各国政府采取了很多打击失业保险欺诈的措施,形成了一种五步骤的模式。但这仍无法有效杜绝骗取失业保险金的发生,在各个国家欺诈失业保险的发生率仍是居高不下。
在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欺诈当中,失业保险欺诈比较显著。甚至在有效工作人口仅有17万人的马耳他,2007年就发现了138起案件,涉及金额近350万欧元,但这还被认为比实际发生率水平要低得多。
2008年,比利时的申请人数近40.4万人,发现失业保险欺诈案件2.2万起。
2007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生失业保险待遇超额支付案件近8.3万起,涉及金额7750万美元,按金额计算的欺诈和错误率为1.5%,新申请人当中的欺诈和错误率为2%。
英国2006~2007年的预计欺诈率为2.3%,损失了27.5亿欧元预算当中的6600万欧元。而这是在经过10年的严格打击欺诈行为工作和大量立场明确的刑事追诉之后,已经比1997~1998年的预计基数减少了一半还多。
在一些西方国家,一对夫妇的救济金标准要低于其分别作为个人申请人的救济金标准,这便导致同居夫妇虽然事实上住在一起却申请单身状态救济金的情况。编造或窃取多种身份提取救济金现象也很常见。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就业发展局2007年发起的121件刑事调查中,38件涉及身份欺诈,涉案金额占121起案件总金额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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